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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方向)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17:37      发布者:教育学院      点击:[]

  为保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天水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订《天水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教师基本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选拔。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综合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学院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全程检查与督导学院的复试工作。

(二)学院分别成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复试秘书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具体复试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24年下达计划和学校分配名额,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为55人(小学教育25人、学前教育30人)。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形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3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31日进行,若有变动,学院将及时通过官网公布。不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3月29日下午3:00-6:00考生报到,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3月30日上午9:00-11:00专业笔试(地点:小学教育学科方向,4号教学楼510;学前教育学科方向,4号教学楼511、512)

3月30日下午14:30-17:3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4号教学楼510)

3月31日8:00-18: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为4月8日-13日,具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调剂工作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院派专人负责组织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

1.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原件或自考准考证、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3.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4.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5.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6.报考学习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在校期间定向培养,不得更改)

八、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能力: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侧重考查考生对儿童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情况,考查考生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等。

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参考书目:

小学教育学科方向:《小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伍新春,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学前教育学科方向:《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张永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

小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概述、小学儿童认知发展、小学儿童个性社会性发展、小学儿童品德发展与教育、小学儿童学习理论、小学儿童的学习动机、小学儿童学习的迁移、小学儿童的学习策略、小学教学设计、小学课堂教材评价、小学教师心理。

学前儿童心理发展概述,学前儿童认知的发展,儿童记忆和想象的发展、学前儿童思维和言语的发展、学前儿童气质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学前儿童情感、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学前儿童活动心理的发展。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1)综合情况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小学教育学科方向每位考生选取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任意章节教学片段进行现场展示。

学前教育学科方向考生选取幼儿园五大领域某一内容试讲教学片段进行现场展示。

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的评价标准与评分规则:

组织技能25分,从正常教学秩序、适当的导入方式和时间把握方面评价;

讲授技能30分,从讲授语言的科学性、不同讲授方法的灵活应用和培养学生发展思维的能力等方面评价;

语言技能20分,从语言的准确规范、逻辑性等方面评价;

设疑和提问技能15分,从启发诱导性及设问技巧等方面评价;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1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间5分钟以内。

3. 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

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如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将不予录取。

小学教育学科方向参考书目及考查内容

《小学教育学》参考书目:《小学教育学》,黄济、劳凯声、檀传宝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小学教育案例评析》无参考书目。

主要考查内容:

小学教育学: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学在教师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教育、学校、学生、教师、教育目的、教育的组成部分、课程、教学、课外活动、班主任与少先队工作、学校咨询与辅导、教育测验与评价、教育法、教育研究方法。

小学教育案例评析:向考生提供一段背景资料,然后提出问题,在问题中要求考生阅读分析给定的资料,依据一定的小学教育理论知识,或做出决策,或作出评价,或提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意见。

学前教育学科方向参考书目及考查内容

《幼儿园课程》,朱家雄,华东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幼儿园课程概述、幼儿园课程的基础、幼儿园课程中的游戏、幼儿园课程的各学习领域、幼儿园课程的编制、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当代西方早期教育课程及其发展趋向、中国幼儿园课程的历史沿革和改革。

《学前教育科研方法》,陶保平,华东师大出版社,2013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概述、教育研究设计、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特点和方法等、文献检索、观察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历史研究和测量研究等内容。

、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十一、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元/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体检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十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

教师教育学院

二零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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