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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21年学前教育专业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为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天水师范学院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教师基本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检查监督小组,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三)坚持诚信复试

切实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21年下达计划和研究生处的分配名额,教师教育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人数为35名。

、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3月28日。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应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往届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的,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4.填写完整并加盖党委部门公章的《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远程资格审查

1.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为一个压缩包(统一署名为“报名号+姓名+专业”)3月26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学院技术秘书处。由培养学院汇总整理后统一发送至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提供虚假证件或扫描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和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甘肃省疫情形势和学院实际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决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的软件平台首选“钉钉”(DingTalk)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按照“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有困难的考生可及时向学院沟通反映,说明具体情况,经批准后参加复试。软件平台与硬件测试等有关说明与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期间采取“三随机”工作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双机位标准图示如下:


(一)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知识能力:采取线上问答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基本教育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情况,考查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5分钟。

参考书目:《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张永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学前儿童心理发展概述,学前儿童认知的发展,儿童记忆和想象的发展、学前儿童思维和言语的发展、学前儿童气质和自我意识的发展、学前儿童情感、个性和社会性的发展,学前儿童活动心理的发展。

2.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时间为10-12分钟。

(1)综合情况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每位考生选取幼儿园五大领域某一内容试讲,并进行幼儿教师艺术素养展示。

1)幼儿教师基本技能的主要测试内容:

a 组织技能

建立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明确意图,选择适当的导入方式,合理控制导入时间。

b 教学语言技能

教学语言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浅析简明、逻辑性和针对性强;

口头表述要语言生动、形象、优美,并与能很好的与体态语言相结合。

c 设疑和提问技能

设问要有针对性,富有启发性;

措词精当,选择适当的设问时机;

设问速度适中,有必要的停顿。

d 讲授技能

讲授具有科学性、教育性、启发性和艺术性;

对本专业概念、原理、应用等不同教学内容所使用的讲授方法须灵活多变;善于引导幼儿把握生物知识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发展思维能力。

e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

归纳总结要简练、概括、突出重点;

总结要使教学内容前后呼应,形成系统;

总结要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拓展、延伸和自学。

2)幼儿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的评价标准与评分规则:

a组织技能25分,从正常教学秩序、适当的导入方式和时间把握方面评价;

b 讲授技能30分,从讲授语言的科学性、不同讲授方法的灵活应用和培养学生发展思维的能力等方面评价;

c 语言技能20分,从语言的准确规范、逻辑性等方面评价;

d 设疑和提问技能15分,从启发诱导性及设问技巧等方面评价;

e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1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幼儿园课程》和《学前教育科研方法》两门课程,每门课程采取线上问答形式进行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参考书目:

《幼儿园课程》,朱家雄,华东师大出版社,2003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幼儿园课程概述、幼儿园课程的基础、幼儿园课程中的游戏、幼儿园课程的各学习领域、幼儿园课程的编制、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当代西方早期教育课程及其发展趋向、中国幼儿园课程的历史沿革和改革。

《学前教育科研方法》,陶保平,华东师大出版社,2013年版

主要考查内容: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概述、教育研究设计、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特点和方法等、文献检索、观察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历史研究和测量研究等内容。

注: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如网络异常、工作人员出现异常状况等,即刻按照《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应急管理预案》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

(二)网络远程复试安排

1.复试场地保障——复试前一天对复试场地进行环境消杀;调试网络、设备;在复试软件平台完成复试考场、复试时间设置。

2.复试前6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到达复试现场,确保复试设备使用正常。

3.复试前30分钟——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到达复试现场;复试小组秘书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

4.复试前2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通知即将面试的第一位考生做好复试准备,保证手机、笔记本电量充足。

5.复试前1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清空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人员,准备复试。

(三)复试环节

1.摄像人员开始录制复试视频;

2.复试小组秘书按抽签顺序将考生从候考间加入复试间,并确认考生双机位工作正常;

3.由复试小组组长或复试秘书对考生身份和面试环境进行确认:考生承诺和介绍;

4.复试问答环节,复试小组视频监考员田茵监控复试过程中考生双机位以及面试间无不相关人员进入,复试问答环节包括:

①综合情况面试;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③专业知识能力测试(题目随机抽取);④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题目随机抽取);

5.复试小组秘书提前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候考间,做好复试准备;

6.下一位考生进入复试间,重复以上2-5步骤;

7.打分:五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打分,后由研究生秘书汇总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最后得分。

(四)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体检工作细则

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邮寄到天水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开学入校时须接受学校体检,学校体检不合格的,按取消录取或休学处理。

、录取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纪律要求

1.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复试过程中,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考生回答问题时,须目视前方,双手置于屏幕可视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考生需手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进行身份核验。

8、请确保复式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如复试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每次中断后,都要重新抽取试题。对长期不响应或2次中断等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采用电话语音复试。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