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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4-03-11 09:0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及部门:

2014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二类,二类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项目主要资助省属普通高等学校38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三类。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每项资助0.5-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每项资助1.5-3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自筹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下达项目计划,经费学校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独立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鼓励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教育部创新团队申报;鼓励高校教师与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共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8日。报送材料:

1、《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3份(含B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3份,单独装订,夹在A表内。《申请书》统一用A4纸骑缝双面打印,可复印。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已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

(二)2010年及以后已承担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者、历年所承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不得将已获得过的(不管是否结项)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

(四)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有限,原则上不允许购置仪器设备。

(五)本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个人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六)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七)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0项限额。如果申报数超过20项,学校将筛选,按限额上报。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可在教育厅网站或我校科研处该通知附件点击下载,不发纸质件)

                         科研处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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