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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专业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9-24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国家和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立足陇东南,服务甘肃,辐射全国,培养具有明确的教师职业意愿和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扎实全面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较熟练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以及自觉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较强的专业发展潜力,能在城乡小学或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毕业5年后的预期目标:

1.师德规范和教育情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情怀、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较高的审美品味以及健康的心理和体质,并能融入小学教育各个环节,胸怀国家,扎根基层,服务地方,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及小学各科教学基本知识,了解诸如文学、哲学、艺术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熟练的教学基本技能、一定的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能够立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成功设计和实施小学各科教学和研究工作,具备开展教学反思和评价的能力,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3.综合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够广泛阅读中外教育及相关学科领域经典著作,具备较强的逻辑思辨能力、合作创新能力、文献查阅和文本解读能力,以及准确流畅的汉语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有清晰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够在小学教学领域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升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能力,逐步成长为基层教学骨干和教改中坚力量。

二、培养规格

   (一)学制

     学制4年,学习期限3~6年。

   (二)授予学位

教育学学士

   (三)毕业学分与学时要求

最低修满155学分。其中公共课程模块43学分,学科专业课程模块50学分,教师教育课程模块33学分,实践课程模块17学分,创新创业与科研训练课程模块8学分,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4学分。

(四)毕业要求

1.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立德树人理念,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教育情怀:确立正确的教师观,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向上的情感、健全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关爱尊重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立志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教育的引路人。

3.学科素养:立足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方法,系统掌握小学各学科基本知识、原理、技能,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

4.教学能力: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把握学情,分析教材,全面掌握重难点教学策略,独立设计教学,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师基本技能和初步的教学能力。

5.班级指导:树立以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教育实践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独立开展小学生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6.综合育人: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统筹设计育人目标和养成体系,整合课程资源,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7.学会反思:熟悉专业发展核心内容、阶段及路径方法,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尝试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8.沟通合作:具有规范应用祖国语言文字能力,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学会与学习伙伴分享交流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学习和发展问题,具备与他人沟通交流的知识和技能。